控制显示重叠对象的顺序。 1.前置 移动选取的对象到当前图形文件所有对象的最上面。使用方法是:执行前置命令以后,单击需要显示到上面位置的对象,然后按enter键或空格键。还有一种是先选择需要移动的对象,然后再执行前置命令。 (1)单击菜单栏“编辑→前置”。
(2)单击编辑工具栏“前置命令”按钮。
(3)在左下角命令行中输入“Mx_DrawOrderTopmost”按enter键。
执行命令之后,命令行会显示以下信息:
选项说明 (1)选择对象:指定要前置的对象。 灰色图形前置前 :
灰色图形前置后:
2.后置 移动选取的对象到当前图形的文件所有对象的最下面。使用方法是:执行后置命令以后,单击需要显示到后面位置的对象,然后按enter键或空格键。还有一种是先选择需要移动的对象,然后再执行后置命令。 (1)单击菜单栏“编辑→后置”。
(2)单击编辑工具“后置命令”按钮。
(3)在左下角命令行中输入“Mx_DrawOrderButtomost”按enter键。
执行命令之后,命令行会显示以下信息:
选项说明 (1)选择对象:指定要后置的对象。 蓝色图形后置前:
蓝色图形后置后:
3.置于对象之上 将选取的对象移动到指定参照对象的上面。使用方法是:执行置于对象之上的命令之后,先单击选取对象,再按enter键或空格键,最后再单击参照对象。还有一种是先单击选取对象,再执行置于对象之上命令,再单击参照对象。 (1)单击菜单栏“编辑→置于对象之上”。
(2)单击编辑工具栏“置于对象之上”按钮。
(3)在左下角命令行中输入“ Mx_DrawOrderTop”按enter键。
执行命令之后,命令行会显示以下信息:
选项说明 (1)选择对象:指定要置于参照对象之上的对象。 (2)参照对象:选择对象置于之上的对象。 灰色图形置于蓝色图形上之前 :
灰色图形置于蓝色图形上之后:
使用方法是:执行置于对象之下的命令之后,先单击选取对象,再按enter键或空格键,最后再单击参照对象。还有一种是先单击选取对象,再执行置于对象之下命令,再单击参照对象。 执行方式 (1)单击菜单栏“编辑→置于对象之下”。
(2)单击编辑工具栏“置于对象之下”按钮。
(3)在左下角命令行中输入“Mx_DrawOrderButtom”按enter键。
执行命令之后,命令行会显示以下信息:
选项说明 (1)选择对象:指定要置于参照对象之下的对象。 (2)参照对象:选择对象置于之下的对象。 蓝色图形置于灰色图形下之前 :
蓝色图形置于灰色图形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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