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 发表于 2013-3-5 20:50:42

长春被盗男婴已遇害!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自首。

经公安机关昼夜连续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周喜军列为“304”案件重点嫌疑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周喜军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喜军,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
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丧心病狂!令人发指啊!



小马哥* 发表于 2013-3-5 21:47:52

畜生杂种王八犊子 没屁眼儿 狗日的 受活剐的没人性的狗娘养的 畜生渣中的山寨版{:curse:}不得好死

haoyuan366 发表于 2013-3-5 20:59:32

看这什么感受啊

农民工* 发表于 2013-3-5 20:59:38

这人真该死!害人啊

一条发呆的鱼 发表于 2013-3-5 21:02:01

痛痛痛痛心

wufeng5932* 发表于 2013-3-5 22:12:18

丧尽天良的东西

307460267 发表于 2013-3-6 09:29:01

令人发指啊,只希望父母能够节哀吧,朋友们以一定多加小心,别把孩子单独留在一个地方。

3D小王 发表于 2013-3-6 11:10:55

真下得了手。

agagag02 发表于 2013-3-7 07:24:39

把他毙了,操他妈的

zsldable 发表于 2013-3-7 07:49:49

我操   人 怎么 会 这么 狠    啊    对 婴儿 竟然能下得了 手    畜生    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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